企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参考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4-26 02:34:56

企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参考

时间:2017-12-20 公务接待 我要投稿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公务接待工作,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企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希望对你有帮助。

企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杜绝奢侈、铺张、浪费现象。在安排用餐时,要严格执行接待标准,本着“节省开支、适度招待”的原则安排用餐接待工作。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用餐范围

1、自治区、市、旗煤炭系统领导;各级税务、审计、公安、环保、国土等部门领导来公司检查指导、调研工作的人员;

2、集团公司各部门、友邻煤矿、培训机构、及洽谈业务来公司检查、指导、调研的人员;

3、政府各级部门协调工作的工作人员;

4、 其他 公务活动需要接待的人员。

二、接待用餐形式

应以当地饭菜为主,杜绝食用海鲜等名贵食材,控制饮酒及高档饮料等。视情况而定可上桌餐。

三、接待用餐标准

1、原则上每次接待任务安排1次宴请,如调研考察时间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1次宴请;

2、A级标准就餐(午、晚)每人标准80元,B级标准就餐(午、晚)每人标准50元,C级标准就餐(午、晚)30元,早餐统一10元/人;

3、除特殊情况外,中午接待客人一般不安排酒水。不允许外购酒水,(以餐厅库存酒水为主),C级标准的用河套老窖酒(60元/瓶),B级标准的用海红宴白酒(89元/瓶),A级标准的由办公室确定。

4、一般情况下不安排用烟,必须上烟的:A级标准的60元/包,B级标准的40元/包,C级标准25元/包。每桌用烟一般不超过二包。

5、特殊情况下接待用餐可以适当提高标准,但不超标准的20%,具体情况由办公室及对口接待部门确定接待标准;填单、审核、批准各环节都要按以上原则确定总的开支额度。

6、陪餐人数: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来宾人数;严格控制陪客人数,一般掌握在1-3人。

7、公务接待因特殊原因超出批准的限额的,事后要及时向分管领导说明情况,超出批准限额100元以上的,由分管领导向经理报告。不能说明超额正当理由或经理未批准同意的,超出部分由经办人自行承担,从本人次月工资中扣除。

四、接待用餐程序

1、在公务接待用餐范围内,需安排就餐的部门,由接待部门负责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宾客就餐通知单》报办公室,公司办公室负责通知餐厅做好具体接待工作。就餐结束后接待单位审核签字,月底报经理签字后报账。

2、公务接待用餐一般在职工食堂用餐,特殊情况需在外用餐时,公司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五、其他

1、杜绝巧立名目申请客饭,不得用公款接待私客,因私事招待用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2、严格执行审批的用餐标准和数量,执行一餐一单制,所有公务招待凭菜单报销。

3、严禁先斩后奏。对事先未履行审批手续,或事前未报告、事后也未及时补办相关手续,不予核批。

4、需要住宿的客人,由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各部门遵照执行。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食药监局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二连浩特市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一)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二级事业单位的公务接待行为。所称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 学习 交流、检查指导、区域合作等活动。

(二)公务接待要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周到 安全 、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原则,根据就餐人数、食宿习惯、来宾规格安排接待,杜绝豪华奢侈、铺张浪费。

(三)局办公室是全局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安排实施各级公务接待活动。

二、接待范围和程序

接待范围:

1、上级及有关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的来宾;

2、有关盟市、旗县食药监系统单位来宾;

3、会议、培训或其他重大活动;

4、来我局联系工作的有关单位来宾;

5、特殊情况时的加班用餐。

接待程序:

(一)涉及食药监局本级及二级单位日常业务往来,会议活动、检查督查、年终考核、对外宣传及合作交流、招商引资等一般性公务活动,来宾团组由局办公室负责接待。

(二)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制度,依据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单位公函安排接待任务,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予接待。

因特殊情况,来宾单位未发公函且需要安排接待的,由对口科室了解来宾团组工作内容及人员信息,代拟公务接待函,并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公务接待由分管领导负责审批,对口科室(局、中心)接到来宾通知后,应了解来宾主要信息,确定对口接待经办人,持《公务接待任务审批单》并附公函文电或《公务接待代拟函》,转局办公室安排接待。

(四)建立客情报告制度,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局办公室主任为具体工作人员。

1、客情范围:上级和其他地区副厅级以上领导(不含非领导职务);国有或大型民营企业重要领导;其他重要来宾等。

2、报告程序:获悉客情后,持来宾公函报请市分管领导,协调确定参加接待的市级领导,并由其签发《公务接待任务审批单》转市接待办安排一次工作餐。

(五)局办公室负责的公务接待,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正常程序审批的,由分管领导与办公室主任联系,局办公室根据来电来函先行接待,并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对口接待科室(局、中心)经办人及时按规定补办审批手续。

(六)接待要严格控制,不得随意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休假、探亲、 旅游 等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招商引资为名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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