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于1981年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创立,是中国规模最大的社会化开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该制度具有双重性质:即是一种国家考试制度,又是一种新的教育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经考试合格后由国家教育考试院和有资质的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证书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备案,供用人单位查询。世界上包括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二十多个国家承认自学考试。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中明确规定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获得者的待遇与普通高校同类毕业生相同的待遇。”可以考研,出国留学等。
一、招生对象:
具有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往届学生。(特指具有能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到学籍号的在校生或学历证书号的毕业生)
二、招生专业:
本科专业:法律、行政管理、道路与桥梁工程、工程财务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建筑工程、会计、工程管理、
三、招生时间:
春季班(1月1日―5月1日) 秋季班(6月1日―11月1日)
四、学制:两年
五、学费:
按照《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物价局贵州省财政厅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助学收费标准的批复》(黔教计发【2004】98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本科学费2500元/年。
六、考试费:
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关于各类招生考试收费分配的 通知》(黔招考院【2013】13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统考37元/科、校考37元/科、实践考试费77元/科、学分互认课程考试费37元/科、免考办理费15元/科、论文评审费200元/次、毕业办证费50元/次、学位报考费60元/科。
收费方式:每次考试通过考试系统在线收费。
七、教学模式与学习方式 :网络助学、远程学习
八、考试:
1)统考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的4月、10月(花溪区的某一所中学)
2)学分互认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的6月、12月(贵州大学北校区)
3)衔接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的6月、12月(贵州大学南校区)
4)实践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的5月和11月(贵州大学南校区)
5)学位课程考试安排在每年的3月(贵州大学南校区)
九、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由贵州省自学考试委员会和贵州大学双签章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由贵州大学签章颁发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
十、区别于普通社会自考生的衔接政策优势:
1) 实时依据最新自考政策与考试计划,不仅全程指导考生制定最佳选考方案和学习计划、精准采购命题教材版本、提炼教辅资料、提供历年真题模拟等常规性助学服务工作,而且还能协助考生远程就可以办理注册、缴费与查询、各科报考与缴费、学习咨询、考试通知、免考办理、成绩档案查询、补考办理、实践指导、论文指导、学位报考、毕业办理等以往需要普通社会考生独自到现场才能完成的各项工作;
2)按照《贵州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课程实施细则》执行公共基础课程免修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英语(二)》、《计算机基础和程序设计》及实践课程、《管理系统中 计算机应用 》及实践课程,凡符合免修条件的,学校按规定办理免修,不符合条件的可单独参加校内组织的学分互认课程考试。
3) 占考试计划总科目数1/3的衔接课程及实践课程由贵州大学自主命题,学校远程辅导学生重难点进行复习;
4)统考课程按照贵州省招生考试院(黔招考自〔2016〕3号)文件执行课程学业综合评价,课程学业综合评价成绩所占比例为30%。考生完成远程学习可最多加权30分的平时成绩进入总分。(即:统考课程成绩=试卷卷面成绩70%+平时成绩30%);
十一、新生报名:
登陆: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ityp.net/)点击【继续教育】―【在线报名】
手机端报名:关注【公众号(csxyjxjyxxhgzpt)】――【微网站】――【阅读原文】――【在线报名】
十二、联系方式:
贵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部:学术交流中心(女生宿舍)二楼